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迁安市第一中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6名。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2018年省属及以上重点(本一)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往届重点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情见《迁安市第一中学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2019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加微信1011059690,领取《迁安市第一中学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同时领取《迁安市第一中学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填好后,将文件名一律改为“应聘学科+应聘人姓名”,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于2018年7月31日前,传至迁安市第一中学综合办公室专用邮箱(qayzzhb@126.com)。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测评。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将于8月10前在迁安市第一中学网站(http://www.qayz.com)公示。
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测评
1.测评方式:
本次招聘测评采取“试讲+答辩”的办法。测评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试讲70分,答辩30分。测评时间为30分钟,试讲(25分钟)、答辩(5分钟)。(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试讲环节——试讲采用说课形式,应聘者在现场抽取试讲序号和说课题目,根据试讲序号和现场抽取说课题目,在指定备课室备课(备课时间15分钟)之后,依序进入说课室说课,说课时间10分钟。
答辩环节——应聘者根据学校公开招聘专家评审组专家的提问回答问题。答辩时间为5分钟。
2.测评时间:2018年8月18日上午。
3.测评地点:迁安市第一中学东校区
4.测评结果公示:测评结果将于2018年8月20日在迁安市第一中学网站(http://www.qayz.com)公示。
咨询电话:0315-7624736
应聘人员随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够及时联系。
五、聘用待遇:
根据测评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并签订聘用协议。被聘用人员享受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待遇,工资由迁安市财政统一发放。事业编制从当年入编指标中划拨,直接入编。
迁安市第一中学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