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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右旗教科局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赤峰教育局 | 2018-10-30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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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8﹞101号)和《赤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赤教组人字﹝2018﹞2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旗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具有巴林右旗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巴林右旗,符合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人员。

  (二)代收具有巴林右旗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巴林右旗的人员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材料。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30日—11月7日。

  三、网报地址

  申请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证明”的申请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员(参加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人员和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四、政策要求

  (一)专业要求。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二)高(中)等院校在校学生只可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按照相关政策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例如:2019年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均不能参加本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各认定机构要严格按此规定执行。

  (三)2017年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成绩有效期截止到2018年年底。2019年应届毕业生,若在2017年考取了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在2019年春季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时有效。

  五、材料要求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网上报名时申请人首先到“赤峰教育网”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网页下载“教师资格认定提交档案目录单”(见附件2),按提交档案目录单顺序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目录单填写后装订在首页),需要照片处请按要求粘贴后,按照时间要求到指定确认地点确认。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员,我局将材料退回,待申请材料符合标准后重新确认。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携带以下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由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并在指定位置本人签字。

  (二)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要求: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乡镇(村委会)出具,并加盖公章。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三)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一份。申请认定人员需提供毕业院校的学业成绩单,不能提供原件者,复印件需由档案管理单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申请汉授学科和蒙授汉语文学科必须提交)

  (六)2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照片与目录单、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

  (七)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或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

  六、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一)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1月2日- 11月9日(法定假日除外)。

  (二)现场确认地点:巴林右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科局窗口。

  七、体检(含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人员)

  1、时间:2018年11月13日

  2、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非师范类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赤峰市教育局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2.教师资格认定提交档案目录单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4.赤峰市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人员照片表

  (附件2、附件3、附件4表格在同一电子表中)

  咨询电话: 0476-6222183

  0476-6230599

  巴林右旗教育和科技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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