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敖汉旗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敖政发(2017)59号)和旗政府2017年第13次常务会议面向社会招聘高中优秀教师的要求,为提高招聘教师的质量,保障全旗高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适应新高考改革的需要,促进高中教育内涵、优质发展,结合全旗高中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岗位需要、专业或学科对口的原则岗位计划按学科或专业类别,计划招聘高中教师50名(详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的素质和能力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二)资格条件
1、本科生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应往届全日制毕业生、免费师范生。
2、研究生:
(1)师范类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往届研究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所设岗位相符。
(2)非师范类普通高校的全日制应、往届研究生,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及高中教师资格证与报考岗位一致。
(3)旗职教中心招聘的护理专业教师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研究生,且所学专业与申报岗位一致。研究生专业必须在教育部制定的硕研专业目录内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被开除学籍人员及肄业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及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第一种方式:到款汉旗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2月15日。联系电话:0476-5902356
报名所持证件资料:
1.持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要提供院校就读证明
2.两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第二种方式:旗教育、人社、监察部门与高中学校联合组成招聘工作小组到高校现场招聘。
(二)面试
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面试过程中不得透漏个人信息,凡透漏个人信息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
通过面试人员由旗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结果报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考核
通过面试人员要在20个工作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毕业生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赦汉旗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待遇
聘用教师试用期满一年,直接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用人单位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经聘用,服务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动工作。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赦汉旗教育系统高中优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