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务员面试工作 面试 (一)面试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进行。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报考公安系统职位以及监狱、戒毒、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需体能测评合格)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护照),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三)面试时,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的,该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报考者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具有录用资格。 公务员简章 职位表 礼包领取 职位分析 面授课 网课 图书 题库 照片工具 专业分类 考情考务 抢分攻略 省考热点资料 两会新考点 省考备考资料 报名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