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内容
(1)报考各类教师岗位的考生统一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总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从事教育工作应具备的教育理论和职业道德素养。其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教育政策法规占30%,教师职业道德占20%,教育学占30%,教育心理学占20%。
报考中小学校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日语学科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学科)教师及幼儿教师(含保育员)的考生还须参加《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总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具备的新课程理念和本学科专业知识。
(2)报考会计岗位的考生统一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总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