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选调生考试考察工作等有关事宜通知
各位考察人选: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就考察工作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察工作将于2023年3月采取线上考察方式进行,实行差额考察。对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评价、资格复审与考察工作一并进行。请考察人选在此期间保持报名时手机畅通,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线上考察具体时间由派出考察组与考察人选及所在院校联系确定。
2.考察人选需根据考察组要求提前邮寄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审核盖章的《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报名表》原件。
(3)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提供所在学校或院系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5)大学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文件或聘书复印件,或有关证明材料。
(6)大学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获得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
(7)大学期间(时间截止到考察之日,研究生提供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一份,并加盖公章。
(8)考察人选本人所在院系出具鉴定材料一份,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在校期间德、能、勤、绩、遵规守纪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并加盖公章。
(9)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10)签字捺印的《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察人选承诺书》。签订协议之后放弃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记入诚信档案人员给予相关处理。
3.视频连线面谈前,考察人选需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
(3)大学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文件或聘书原件。
(4)大学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获得表彰奖励证书原件。
4.请考察人选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电话变更的请及时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系。
5.考察人选应对所提交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
6.体检工作安排在考察工作全部结束、签订三方协议后进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另行通知。
7.未按规定参加考察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联系电话:0471-4812291 0471-4812909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