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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兴安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面试公告

兴安盟人事考试网 | 2023-04-19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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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兴安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面试公告

  为确保我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根据《2023年兴安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制定本公告。

  一、面试对象

  参加2023年兴安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讲课和说课。

  1.面试内容

  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讲课70分,说课30分。

  讲课、说课内容为所报考学科教学内容,题目在面试前由考官小组确定,并在备课前提供给考生。

  备课、讲课、说课所使用的教材由组织方统一提供。

  考生在备课时应认真核对题目与报考岗位是否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备课所需纸、笔均由组织方统一提供。考生不得携带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等无关物品进入考场。

  讲课和说课时间共12分钟,考生自行决定讲课和说课的先后顺序。面试时限12分钟截止时,工作人员提醒时间到,考生须立即停止。一般说课时长3分钟左右,讲课时长9分钟左右,中间不设提醒,考生须自行掌握好时间。(考生也可选择先进行说课,以免因讲课时间过长遗漏说课。)未进行讲课或说课的,该项成绩为0分。

  2.面试语言

  应聘英语教师岗位,面试须用英语作答;应聘日语教师岗位,面试须用日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面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3.面试时间:2023年4月25日

  4.面试地点:兴安盟高级技工学校

  三、面试流程

  1.候考。考生在面试当天7:00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兴安盟高级技工学校培训楼五楼会议室报到。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按顺序就座,并填写面试登记表。

  2.备课。7:48各组第1号考生进入备课室,领取讲课题目后开始备课,备课时间40分钟。以后每间隔12分钟按顺序号进入备课室,依此类推。特殊情况提前或顺延。

  3.面试。8:30各组第1号进入考场开始面试,面试时间12分钟。以后每间隔12分钟面试一人,依此类推。特殊情况提前或顺延。

  4.面试成绩。每组评委的赋分,去掉面试总分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他评委赋分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第3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前3名考生听取面试成绩;以后,考生面试成绩在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宣布。考生在等候分数期间,不得随意走动、交谈或向面试室张望;听取完分数并签字确认后,应立即离开考点。

  5.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将在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兴安盟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进入面试室首先报告自己的总顺序号和学科。面试过程中,不得向评委透漏自己的姓名及社会关系,否则取消面试成绩。

  2.面试开始后,评委、考生、工作人员全部封闭管理。

  3.因报到时间较早,请考生自备早餐。

  4.报考数学岗位的考生由组织方统一提供三角板。

  5.面试设最低分数线8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纪律

  1.考生须在面试当天7:00到达候考室,迟到超过15分钟的不得入场。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一经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

  3.进入考点后,考生须遵守面试纪律,不得外出、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不得与其他考生或工作人员聊天,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评委或工作人员,不得扰乱考场纪律,不得拒绝、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面试完的按零分处理。

  4.考生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恶意捏造或故意散布谣言,扰乱人才引进秩序。对于煽动、串联、幕后操纵他人进行信访,蓄意捏造、传播谣言的机构或个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查无实据、构成诬告陷害的,要追究相关考生责任,五年内禁止参加各级各类招聘考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评委和工作人员应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考试期间,评委、工作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试场所。要切实做好考试的保密工作,对造成泄密的,要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6.凡评委或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实行回避。

  7.考场对通信信号进行屏蔽。

  8.在公布面试成绩后,将进行体检、考察与提档工作,请考生留意网站公告,保持通讯畅通,提前安排好时间。

  六、纪律监督

  纪检等有关部门将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面试工作中有不妥之处或不当行为,及时提出并予以纠正。此次面试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82-8268655(盟教育局机关纪委)

  七、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2023年兴安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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